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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隻與法律

所有正常和好奇的狗隻都喜歡探察公眾地方和公園,以及結交新朋友(當然牠們要在你的陪同下才可以這樣做!).但由於其他人亦會使用這地方,所以特區政府巳訂立出簡單的法規,使所有市民及狗隻都可各適其式地享用這些公眾設施.以下就是其中一些主要規刖:

 

狗隻需要登記

  • 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均須領有牌照,接受狂犬病的防疫注射,以及植入微型晶片.
  • 狗隻牌照的有效期為3,有關的狗隻須於3年內再接受防疫注射,才符合續牌的資格.
  • 狗隻牌照制度可保護人類及動物免受狂犬病侵染,有助尋回遺失的狗隻及鼓勵市民做一個負責任的狗主.
  • 狗隻必須受到管束並不能獨自外出.

 

 

收費表

牌照可以在任何一間動物管理中心領取(費用為港幣70元正)或在私家獸醫診所或愛護動物協會領取(費用由個別獸醫決定).

 

轉換狗主

如更換狗主,請於五日內通知漁農自然護理署.

 

人和狗均有權利

  • 人人都有權在家居附近散步,不受無人管束的狗隻侵擾或襲擊.
  • 你的狗隻必須時刻以狗帶牽引,或受到管束.

 

狗隻叫吠

  • 叫吠是狗隻自然的溝通方法,可顯示出牠們對危險或闖入者的警覺.
  • 然而,狗隻不停無故叫吠,刖不是正常行為,及可能會造成滋擾.牠們這樣叫吠,可能是由於缺乏訓練及沒有足夠運動,左鄰右里耳根清靜.根據(噪音管制條例)(400),如你的寵物發出噪音,令他人感到煩擾,即屬違法,你會被罰款多達一萬元.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狗隻襲擊事件

狗隻襲擊事件正日漸增加,情況可以非常嚴重.本港曾發生多宗狗隻咬人致死的事故.這些不幸事故經常由有狗主但沒有受管束的狗隻及流浪狗所造成,其中有些甚至在家居發生.

刑罰:

最高罰款為港幣一萬元.

 

危險狗隻

1999/2000,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現在考慮制定以下新例,以協助狗主管束某些狗隻:

  • 在戶內的公眾地方,狗隻須以狗帶牽引及戴上口套.
  • 在戶外的公眾地方,狗隻須以狗帶牽引.最新情況請參照政府網頁:

www.info.gov.hk/afcd

 

 

 

便溺

狗主有責任防止狗隻於公眾地方便溺,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一萬元.

如欲獲取更多資料,請致電漁農自然護理署,電話2362 3257或與所屬區域的動物管理中心

聯絡:

  • 香港及離島區:    2551-8586
  • 九龍及西貢區:    2362-4147
  • 新界南區:        2691-2191
  • 新界北區:        2670-2201

請緊記: 遵守法例,做一個負責任的狗主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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